人大法律监督模式的转型与优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当前人大司法监督力度和效果虽不断增强,但社会上对人大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议论仍然存在
近些年来,XX省人大围绕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以监督促监督”,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司法监督的转型和优化
从间接到直接,人大司法监督方式的“时代转型”□作为在检察机关和人大都工作过的领导,您对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关系如何理解
■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都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监督方式
从关系上而言,人大有权监督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应接受和配合人大监督,而人大监督又能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支持和保障
人大监督多具有间接性和宏观性,一般不直接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则相对具体和专业,主要通过参与诉讼活动、运用具有司法性质的直接监督来实现
□既然两种监督方式存在明显区别,当前形势下为什么要强调从人大层面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
■当前人大司法监督力度和效果虽不断增强,但监督过于原则、刚性不足,被监督者责任不明、监督权威缺失等问题依旧突出
社会上对人大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议论仍然存在,尤其是个案监督退出后,人大司法监督缺乏针对性和具体性等“硬伤”凸显
此外,一些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监督重点不突出,直接制约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通过人大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利用检察监督这一具体、专业化监督方式,“以监督促监督”,能有效弥补人大监督不具体、不深入以及专业性相对缺乏等缺憾,是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一剂良方
此外,还能更好地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实际履行中的突出困难和矛盾,及时督促其他司法机关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第1页共4页可以说,人大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一方面有利于人大司法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和实现,另一方面确保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得以顺利推进,起到“双赢”效果,这也是当前背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