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参加“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人大法学院参加“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8月16日、17日,由XX省XX县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在XX县区瑞海姆田园度假村新楼第十五会议厅成功举行
8月16日上午9点,研讨会正式开始
开幕式由XX省XX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永明主持
XX省人民检察院高祥阳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戴玉忠主任以及XX省XX县区人民检察院陈平检察长分别致辞
会议第一单元,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张曙光首先就反腐视角下我国财产申报制度与刑法之间的诸多问题展开讨论
他认为财产申报与刑罚惩治是反腐斗争的两种法律手段:前者重“防”,后者重“治”,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且缺一不可
此外,我国应尽快构建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且应以财产申报制度为主体重构反腐制度体系,而我国刑法反腐应退居辅助地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良顺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法规制加以探讨
直接责任分为两类,即直接行为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两种,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补充,管理监督的失职乃是间接的单位行为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孟庆华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类型进行评述
他对醉驾、碰瓷、食品安全以及私设电网等行为分别加以详细探讨,从而类型化的对此罪进行研究
评议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对类型化的研究方法以及财产申报制度提出很有见地的个人见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宏杰则从行刑衔接、罪刑法定等入手分别对三位发言人的论述加以深刻的评议
自由讨论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王世洲教授、孟庆华教授等展开了激烈而又精彩的论辩
会议第二单元,XX省XX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第1页共8页王璠就在司法实务工作中如何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刑法理论与刑事政策的把握应用入手展开讨论
他认为,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