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6 页 合同编号:LY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飘窗栏杆工程) 项目名称: 安庆宜海·林语棠 1#、2#楼 甲 方:安徽省中海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安庆市富华建筑装饰门窗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1 6 页 甲方:安徽省中海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安庆市富华建筑装饰门窗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飘窗栏杆、楼梯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宜海·林语棠 1 #、2 #楼飘窗栏杆工程 2 、工程地点:安徽安庆 3 、工程承包范围:1 #、2 #楼飘窗栏杆制作与安装 4 、综合单价: 序号 项目 单位 暂定数量(m) 综合单价(元/ m) 暂定总金额(元) 1 飘窗栏杆材料费 m 2000 92.4 184800 2 飘窗栏杆安装费 m 2000 39.6 79200 小计 264000 合计 m 264000 备注: 1 . 本合同栏杆综合单价均为固定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栏杆的所有应用材料、加工制作、产品运输、卸货、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试验费(且须满足相关质监部门检测要求)、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协调、抢工措施、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费、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费用及安装人工费用、胶质薄膜剥落等一切费用)及塑料薄膜包扎、现场配合验收、成品保护、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 合同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合同签定楼栋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3 . 综合单价对应的数量为:图纸设计尺寸。合同范围内不论工程量增减,固定单价不变。 二 、工期 1 、1 -2 #楼: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1 年 8 月 1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6 1 天。 第 3 页 共 1 6 页 2、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拒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双方签字确定后可顺延工期。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必要的现场施工面、夜间施工照明(费用乙方承担)。提供必要材料堆放场地。 (2)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办理有关施工工艺、标准、效果等的确认,提供必要的测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