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部分规定及标准 楼梯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梯段净宽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净宽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 0.55+(0~0.15)m 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注:0~0.15m 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再适量加宽。 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 18 级,亦不应少于 3 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 2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 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线(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 0.30m范围内)量至直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铅垂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七、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至栏杆的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90m。实 质 上按使用即 保 证 了 900+150= 1050mm 高,同 多层 临 空 栏杆高度规定一致 ! 栏杆水 平段长 度大于 0.5 米 时高度不应小于 1.05 米 。楼梯最上面的休 息平台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1 米 。(新 规范是 从 踏步前缘线量起,旧 规范是 从 踏步中间量的) 八 、踏步前缘部分宜 有防滑 措 施 。 九 、托 儿 所、幼 儿 园 、中小学 及少年 儿 童 专 用活 动 场所的楼梯,儿 童 经 常使用的楼梯,梯井 净宽大于 0.20m 时,必 须 采 取安全措 施 ; 栏杆应采 用不易 攀 登 的构造 ,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 栏杆 凡 阳 台、外廊 、室内回 廊 、内天 井 、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 临 空 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 固 、耐 久 的材 料 制 作 ,并能 承 受 荷 载 规范规定的水 平荷 载 ;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05m,高层 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 高,但 不宜 超过 1.20m; 三、栏杆离地 面或 屋 面0.10m 高度内不应留 空 ; 四、有儿 童 活 动 的场所,栏杆应采 用不易 攀 登 的构 造 ; 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0.11m。 附 录 一 名 词 解 释 1 楼梯(Stair)由 一个或 若 干 连 续 的梯段和平台的组 合,用以连 通不同 标高的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