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 (刑事) 书记员刘磊: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现在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宣读法庭规则: 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刘磊:(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张莉:(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宋钧雷、李敏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宋钧雷的基本情况
宋钧雷:我叫宋钧雷,男,1987 年 4 月 11 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宋钧雷,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宋钧雷:2009 年 6 月 5 日收到
张莉:被告人李敏的基本情况
李敏:我叫李敏,男,1988 年 7 月 18 日生,汉族,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学文化,市理工大学学生,住本市梧桐街道
张莉:被告人李敏,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李敏:2009 年 6 月 5 日收到
张莉:桐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桐乡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