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 X 市X X 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 地点: 合议庭组成人员: 书记员: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被告提供的证人XX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法槌)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行政诉讼法》 第 十 一 条 、第 四 十 五 条 之 规 定 ,今 天 本庭在这 里 公 开审理原 告 XX 不服被告 XX 作出的 XX 一 案
2 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现在核对一下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
原告:原告X X ,住所地为X X
法定代表人:X X ,职务为X X
原告代理人:X X ,X X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X X ,住所地为X X
法定代表人:X X ,职务为X X
被告代理人:X X ,X X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到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
本案由XX 市XX 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XX 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XX、审判员XX 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XX 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