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民商法专业考研试题(1996—2005) 1996 年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 分,共 20 分) 1.市民法2.民法渊源 3.自然人 4.社会团体法人 5.形成权 6.民事行为 7.默示 8.原物 9.经营权 10.因果关系 二、简答题(第小题8 分,共 40 分) 1.何谓诉讼时效中止?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意义是什么? 2.为什么说所有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其表现如何? 3.什么样是事变更变原则?确立这一原则的根据是什么? 4.什么样是“强制许可”制度?实行强制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5.马克思指出:“虽然一定所有制关系所特有的法律观念是从这种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但另一方面同这种关系又不完全符合。”请解释这段话所表述的意思并依此简要说明所有权制的关系。 三、个案对策问答(每小题5 分,共 15 分) 案一:某甲将自己的汽车送到某乙处修理,按约定甲应向乙交修理费计人民币 3 万元,车修好后,甲到乙处取车未交修理费。试问此时乙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称? 案二:某外商A 公司拖欠我某港口码头仓储费 50 万元,几经电传催还拖欠无回音,一日闻该外商公司租船运货来该港,卸完货后,即要离港。试问某港码头可采取如何对策保证追回欠款? 第三:A 借 B 债 12 万元,举债之初,A 有财产包括两间房在内总价值 15 万元(其中房屋值 112 万元),A 不想将房屋抵债,为避免强制执行,便同春弟订立分家协议,将房屋的一半分给其弟。问在些情况下 B 可以采取什么法律对策避免债权落空? 四、论述题(25 分,字根限 1500 字至 2000 字) 1.论我国民法的任务。(限报考民法专业以外的考生做) 2.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债的作用。(限报考民法专业的考生做) 1997 年 一、 简答(每小题10 分,共 50 分) 1. 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 2. 法律行为的要件。 3. 动产的善意取得。 4. 遗嘱的概念与特征。 5. 侵权责任的抗辨事由。 二、 论述(共 50 分) 1. 物权与债权的比较。(20 分) 2. 试论我国民法的法典化。(30 分) 1998 考试科目:民法学 — 、概念辨析(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 1.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抵押与质押 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二、判断正误(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中的等价有偿原则不适用于非财产内容的人身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