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我校的实验室(实训室)资源,促进我校仪器、设备、场地校内共享,减少重复购置,为教师科研和学生自主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同时加强我校服务毕节试验区的功能。特制定以下毕节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1.实验室(实训室)开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主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学院、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各教学院直接领导本院实验室(实训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实训室)负责具体开放。 2. 鼓励各学院在“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对校内、校外开放实验室(实训室)。实验室(实训室)开放工作比较超前、效果较好的学院年终考评实验室(实训室)项目中将给予加分。 3.实验室(实训室)对校内、外开放可适当收取管理费。实验室(实训室)对校内开放收取管理费以记账的方式,每个学院一本,年底结算;实验室(实训室)对校外开放收取管理费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4.所有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的校内、校外人员登记,再将名单发放到各系部。测试费由各院收取。 5. 所有现在能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实训室)都可申请对校内、校外开放。申请表请见附件 1。 6. 管理费分配方案(试行)请见附件 2。 7.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实训室)应提供 ①可以对校内、外开放的仪器设备清单、用途、测试费用收取详细标准。 ②各实验室(实训室)开放时间表。 ③各申请开放实验室(实训室)管理人员名单。 开放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 学生、老师、校外人员申请参观或测试时必须有开放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在场讲解、培训、辅助测试。大型精密仪器必须由管理人员辅助测试。如果由于管理员不在场而发生仪器损坏,由管理员和测试人共同承担仪器设备维修费用。 ④开放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薪酬计划。开放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可以按劳取酬。原则上收取的测试费应有一定比例付给开放实验管理员。具体办法请见附件。 ⑤可对外开放实验项目清单。 8.实验室(实训室)开放教学的工作流程 1.每学期期末,各教学系(部)在网上公布下学期可安排的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时间、参加对象、接纳人数、报名时间及方法等信息。 2.学生在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报名,填写《毕节学院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申请表》,批准后按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准备。 3.教学系(部)根据报名人数、实验室(实训室)条件安排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