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低压配电 一、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主要的修改 1 删除了原规范中的中性线断线保护等内容
2 在ELV特低电压配电一节增加了“电气设备浸在水内时的基本防护”内容
3 在低压电器选择中增加了“ 四极开关和ATSE自动转换开关的选择等”内容
4 将原规范第14章3节 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的内容移至第七章
二 、 本章主要内容 1 低压配电系统 2 特低电压配电 3 低压电器、导体的选择 4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5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击防护 7
1 一般规定 7
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工频交流电压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2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种类、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
3 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电可靠和保证电能质量要求; 2 系统接线简单可靠并具有一定灵活性; 3 保证人身、财产、操作安全及检修方便; 4 节省有色金属,减少电能损耗; 5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2 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宜根据发展的可能留有备用回路; 3 由市电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电源箱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作用和保护作用的电器; 4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5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注释】 1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取决于很多因素,但工程的类别、规模、负荷性质、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因素是主要的,当地电力网的配电系统,也是重要因素
2保证供电可靠和电能质量要求 是必须的
3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