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气安全规程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 11984—1989《氯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 GB 11984—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遵守的防火和卫生相关标准(1989年版的4
3,本版的3
4); ——增加了氯气生产企业应遵守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见 3
5); ——修改了氯气单位应配备的抢修器材和防护器材(1989年版的4
6,本版的3
8); ——增加了氯气单位作业场所应设置报警仪(见 3
10); ——增加了氯气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见 3
17); ——增加了对三氯化氮指标的要求(见 4
6); ——增加了液氯气瓶及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充装安全(见5
2); ——增加了充装量为100 kg的气瓶的有关安全要求(见6
13); ——修改了气瓶加热水温的指标(1989年版的6
10,本版的6
5);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使用安全(见 6
2); ——增加了液氯贮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见 7
4); ——增加了液氯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见 8
2); ——删除了预防泄漏和抢救的相关内容(1989年版的第 7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九兰、岳涛、汪彤、刘利民、常虹、张志航、齐书芳、淡默、路念明、王小庆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1984—1989
氯气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气在生产、充装、使用、贮存、运输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氯气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等单位
本标准所指氯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