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措施A、钻爆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爆破及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予上岗
爆破按设计进行施工,控制装药量,光面爆破,防止造成超欠挖、塌方等不安全事故
爆破面平顺,避免应力集中而导致开挖面掉块、初期支护开裂等不安全事件
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钻眼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钻眼采用湿式凿岩机,严禁在残眼中钻眼
钻孔台车进洞经过的道路和临时台架,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有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洞内爆破作业,进行统一指挥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
在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发现涌泥涌水未经妥善处理时,严禁装药爆破
爆破人员随身携带电筒,防止点炮途中突然发生照明熄灭,并设事故照明
爆破后经过通风排烟,检查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经检查确无不安全因素后,工作人员才进入工作面
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加强测量工作
当两工作面距离 20m 时,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B、爆破作业安全保证措施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 200m
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 50m 的地点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