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做好试点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省、市、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和坚持党的领导五大基本原则,通过对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维护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为有序推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二、目标任务通过清查村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集体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状况,分类建立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型资产台账,明晰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提升集体资产的维护、管理和运营水平。-2-三、工作流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汇总上报的程序进行。(一)清理。按照“宜村则村,宜组则组”的原则,以试点村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村成立由村主要负责人、两委会班子、村会计、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小组,采取先资金后资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产后资源、先合同内后合同外的清理方式,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性资产的清理结合林权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结果及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镇办应抽调财政审计所干部驻村指导督查。(二)登记。在集体资产清理过程中,村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表》,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清理一项登记一项。清产核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清理登记统一以年月日为基准日。(三)核实。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