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表填写说明(重要) 第一步:请您首先查看每月应申报税种: 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右边的“鉴定信息查询”可查看应申报税种。 纳税人应自“鉴定有效期起”所列月份的次月进行申报。 通过“申报期限”一栏进行判断:如为“月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每月必须申报;如为“季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 1月、4月、7月、10月申报期进行申报;如为“当年 7月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 7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如为“按次申报”,则该税种有税款时申报,无税款时可不申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年度 7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必须在次年1月申报期前至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当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步:点击申报表后的操作按钮进入表格填写界面,如果“鉴定信息查询”中有相应鉴定,但申报表未带出的,可以在申报表页面自行添加(征收项目、品目必须与鉴定一致)或在申报期内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12366-2-2)。 第三步:填写纳税申报表,无收入时请在相应栏目填入数字“0”,否则系统视为未申报,提交申报表时请注意确认税款是否无误。 第四步:确认申报表已申报成功:当报表出现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下方时,说明您成功填写了申报表,同时必须确认申报表中填写的税种和“鉴定信息查询”中要求申报的税种一致,以防出现漏填。 2 第五步: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报表状态会经历“已暂存—已提交—已迁移—审核通过或已入库”几个阶段,当最终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申报表为无税申报,即税款为零时,显示此状态)或者“已入库”(申报表为有税申报时,出现该状态即表示申报成功)。已申报成功的涉税报表可以通过“各种税申报表查询”栏目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系统“已入库”状态显示存在滞后性,纳税人如能打印出电子缴款凭证也可视为申报成功。 特别说明: 1、网上办税系统只受理正常申报,过了申报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纳税人有未申报或补申报的,必须携带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手工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离线客户端”生成的加密 DAT电子文档,具体操作参见本文档第8页的“个人所得税补申报操作说明”),并按规定接受处理。 2、如果您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期办理申报事项,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苏地税规[2010]6号文)的规定予以处罚。 3 常见申报表填写要求 “本月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