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苏建定 2 0 0 1 (4 0 1 ) 2 .苏建定 2 0 0 5 (6 5 ) 3 .苏建定 2 0 0 6 (2 7 6 ) 4 .苏建定 2 0 0 8 (6 6 ) 5. 苏建价〔2010〕 494 号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2008〕66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 、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 4 7 .0 0 元/工日,二类工 4 4 .0 0 元/工日,三类工 4 1 .0 0 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 4 .0 0 ~7 0 .0 0 元/工日;修缮工程:4 4 .0 0 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 9 0 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 4 4 .0 0 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 5 3 元/工日;执行 0 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 4 4 元/工日,第二册 5 3 元/工日。 2 、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6 9 .0 0 ~8 6 .0 0元/工日、执行 9 0 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 0 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6 9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 5 8 .0 0 元/工日。 3 、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 6 0 .0 0 元/工日、执行 9 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 0 7 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 5 6 元/工日外,其余工程 4 8 .0 0 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 、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 、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 、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4 、执行 2 0 0 1 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4 4 .0 0 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