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及责任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贯彻状况。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纯熟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规定定期校验。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有关措施,配置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保证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厂长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行,认真执行“五同步”和“三同步”审验。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足够的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4、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安全管理守则、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检查,杜绝违章行为。5、开展安全教育,进行职业培训,做到常常化、制度化。重要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技安人员须参与政府安所有门组织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作业。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用措施进行整改之理。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主管部门或安全监察、监督机构。7、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原则、规程和规范,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大力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职工安全卫生管理体系。8、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救护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9、加强对各项安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