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沪教委高„2004‟ 40 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04年下半年 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 各高校: 2004 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步伐,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高等教育新的发展,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对下半年工作强调以下补充意见: 一、继续加快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和改革步伐 1、启动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按“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组建编制工作小组,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上海教育发展目标和框架,启动上海教育“十一五”规划的 -2 - 编制工作
2、继续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和院校设置工作
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落实
做好本年度院校设置工作
3、制定相关宏观调控方案加强高校办学条件监测
在全面完成2004 年教育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做好教育统计的信息分析工作并制定探索相关的宏观调控方案
发挥教育综合统计的主导作用,根据新的高校办学指标,做好高校办学条件的监测工作
4、加强基建投资管理开展教育行业经济普查
为完成“十五” 期间市财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研究调整部分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
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编制单元规划中的教育配套设施规划
编制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
根据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教育行业的普查工作,协调教委系统的普查工作
为适应财务制度变化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举办加强财务管理培训班,开展财务处长暑期调研工作,开展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5、继续推进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和运行模式的改革
制订新形势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方案
继续开展专升本、插班生招生试点工作,拟定2004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