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行措施(试行) 为了规范晋江市名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动态竞争的名教师管理机制,培养造就在省市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并能在本市教学与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科名教师,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有关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培养管理意见(试行)的告知》(晋政文〔〕327 号)和《有关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的告知》(晋教人〔〕29 号),结合本市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和发展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考核管理措施:由编制、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组建“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行工作
下设“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依托在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教师的平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名教师及培养对象业务档案委托所在单位管理(小学、幼稚园以教委(育)办为单位,中学、职校、市直学校、进修学校以各学校为单位),名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实行过程的指导与监督
二、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一)建立档案 建立健全名教师档案管理
名教师所在单位应建立名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机制,名教师履行职责与义务状况等有关业务材料要及时归档
名教师平时必须根据《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整理个人业务档案,年结束前在规定期间内将整理好的档案交送所在单位审核、归档,材料严格按照《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中 5 大方面(师德和育人方面、教学工作方面、教育科研方面、发挥辐射作用方面、其他方面)13 小点进行整理搜集归档,归档材料要设封面、目录
各单位要不停充实完善名教师档案库的建设,掌握名教师发展状况,增进名教师队伍发展
(二)年度考核1、名教师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的 8 月 24 日至次年的 8 月23 日
各单位应在年结束前审核名教师考核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