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试范围与规定 本部分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原则》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 2 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原则》的选修系列 4“”“的 几何证明选讲 、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 、 不等式选讲 等 3 个专题.<一)必考内容与规定 1.集合 <1)集合的含义与表达 ① 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② 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一样的详细问题. <2)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① 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② 在详细情境中,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3)集合的基本运算 ① 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② 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种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③ 能使用韦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