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挂靠协议聘任建造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因企业甲方工作发展需要,现聘任二级建造师 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甲方企业名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兹签订协议如下,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任期限: 甲方聘任乙方的期限为壹 年,自成功注册之日(建设部网站公告的日期为准)算起满 壹周年止
二、聘任待遇: 聘任期间甲方每年予以乙方酬劳为人民币 捌仟 元整(, 80 0 0
0 0 元),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本协议签订之日即付乙方全款
凡因乙方原因不能注册成功的,乙方应及时退回之前所收的款项,并此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各项权利从签订之日起均不生效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参与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甲方在未获得乙方许可的状况下,不得私自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关资料用于挂靠工程或其他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获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
若甲方违约使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注册及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承担在聘任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费用)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有关的业务培训的有关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有关的配合
3、注册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因二级建造师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应费用
4、协议期间,乙方有权实时理解其二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使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