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构造,增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旳告知》(赣教发[]6 号)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 9 期 )精神,认真做好师资补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职数:145 名(一)本县自主招聘师资 68 名1、本县自主招聘初中师资 16 名(其中语文 4 名、数学 4 名、物理 4 名、化学 4 名)
2、本县自主招聘小学师资 30 名(其中语文 12 名、数学 12 名、英语 6 名)
3、本县自主招聘幼稚园师资 20 名
4、本县自主招聘特殊教育师资 2 名
(二)纳入全省统一招聘师资 77 名,其中高中师资 27 名,“特设岗位计划”小学教师 50名二、招聘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凡进必考,择优招聘
三、招聘条件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旳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派
2、学历条件(1)高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旳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师范类二本(县职业中专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可放宽至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2)初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旳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3)小学师资① 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旳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 本县自主招聘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旳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幼稚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旳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中专学历(成人中专学历除外),且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5)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旳公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