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垃圾焚烧池资金的报告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xxx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甲级资质)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1 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评估分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2)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艺工序以及工艺设备在能源消耗方面是否先进可行,进行评估。 (3)阐述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用能的情况,以科学、严谨的评估方法,客观、全面地分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的先进点和薄弱环节,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议措施。 (4)根据节能评估的结论和建议,为实现国家、地方有关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目标,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理用能管理,从源头严把节能关。 1.2 评估依据 1.2.1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 1.2.1.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主席令第九十号,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十届人大常委会 14 次会议主席令第 33 号,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12 次会议主席令第 23 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九届人大常委会 28 次会议主席令第 7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八届人大常委会 17 次会议主席令第 6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七届人大常委会 11 次会议主席令第 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人大常委会 28 次会议主席令第 9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九届人大常委会 29次会议主席令第 7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人大常委会 11 次会议主席令第 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 4 次会议主席令第 4 号)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 12 次会议主席令第 2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六届人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主席令第 9 号,十一届人大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席令第 15 号修订)1.2.1.2 法规(1)国家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0]第 6 号)《“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 号)《国务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