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2007-09-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07〕9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两免一补”)政策,现制定我省“两免一补”实施方案
一、基本政策 (一)资助对象 1
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范围 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地区(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 他县(市、区)农村地区(含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县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
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范围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贫困家庭学生
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对象范围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寄宿生
资助面要达到应资助对象的100%
(二)资助标准 1
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学校对学生免收学杂费后,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
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以各县(市、区)2005年度教育统计提要在校生数为依据,按照财政部核定的补助标准计算下达
具体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 100元,县镇初中 115元;农村小学 75元,县镇小学 90元;特殊教育 115元
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免费教科书(含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