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编制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一、二学段)、《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制订的。本标准作为指导本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配备教学仪器的依据,亦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二、本标准是按数学、科学两科分学科编制的,分为“基本”和“选配”两种配备要求。“配备数量”栏目中不加括号的数字为“基本”要求,加括号的数字为“选配”要求。“基本”要求规定了小学完成上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应具备的常规仪器设备、教学软件、药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开设小学数学、科学课程的学校均应达到该栏目的配备要求。 有条件的学校在达到“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选用的教材、教师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仪器的多种类等实际情况,在“选配”栏目中有选择地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标准配备数量按学校规模为 4 轨(每年级4 个平行班)、每班45 人的标准计算,提出了三种配备方案。省辖市所在地、县城 所在地小学及 县直 属 小学按方案一配备;乡 (镇 )中心 小学按方案二配备; 村 完全小学按方案三配备。其 他 规模学校参照 《河南省小学教育装 备标准(试 行)》的要求,每个室 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如 果 每班学生 数较 多,则 应适 当 增 加配备数量,达到分组 活 动 每组 人数不多于6 人。 四 、消 耗 性实验材料是保 证 教学实验活 动 顺 利 进 行的重 要条件,学校应根据需要及 时 补 充 。 五 、各级装 备部门 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 动 的实际需要,对 学校现 有仪器进 行清 理 ,并 对 照 本标准所列 的品种和数量,制订积 极 的、切 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 六 、凡 是进 入 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 品,需取 得 通 过 计量认 证 的教学仪器设备产 品质 量检 验机 构 出具的合格 证 书 或 符 合相关 标准的检 测 报 告 。不得 含 有国 家 明令 禁 止 的有毒 材料,要符 合国 家 相关 安全和环 保 标准。 七 、本标准的执 行情况由 各级教育技 术 装 备管 理 部门 负 责 监 督 。 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