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附件1: 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海大学建设高水平特色研究型大学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三元结合,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基础上实施“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在校有特长或对某方面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 — 2 — 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学校整合各级工科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创新实验室和工程训练中心等相关资源,作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研究实践平台。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分类开展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和政策、搭建平台,发布信息,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定期举办创新创业项目交流活动,组织项目指导教师、学生之间的交流。创新训练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创业训练计划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各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动员、课题的立项评审及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管理、指导、检查、实践条件的落实、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立项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 各级工科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创新实验室和工程训练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