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名词解释100题 1
法学: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学问,实践知识,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法学思维:是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法学方法:从广义上讲,包括法学建构的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法律适用的方法
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法律适用的方法
(在法律实践中,法律适用总是居于核心的地位
从法律运行的角度看,司法居于中心的环节
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是对每一法学学科中带有共同性、根本性的问题和原理做横断面的考察
(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
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或法学学科的分类
法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法律理论观点、思想和学说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学分科体系大致统一,但却可以并存多个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
应然法: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即根据自身的特性而应达到某种理想或理念状态的法,有时又被称为“理想法”或“理念法”
实然法:就是“实际上是什么样的法”,即在现实中实际存在、实际发生效力、对人们的行为实际产生作用的法,有时也被称为“实际的法”
自然法理论:否认法自身的独立性,认为法必然从属于更为高级的行为标准(现代自然法理论认为主要是指道德),因此违反这个更高标准的法就不再是法
基本主张是“恶法非法”
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
因此,只有实在法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是实际存在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