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用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请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项目印章的使用范围 1 、“项目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作为工程技术内业资料来往函件使用,不得在此范围外的任何文件资料中加盖此项目章
如发生超此授权范围的文件资料需加盖公章,应及时报告分公司经理并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分公司流程批准后(在授权范围内)加盖分公司公章;如该事项涉及公司审批范围的,由分公司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公司流程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
2 、项目印章(项目公章、项目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责任范围: (1 )项目章 项目部印章只限在分公司允可范围内用印,对外不得签发经济合同、赊账、欠款等凭证
制度、信息发布,合同类文件等加盖印章时,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用印
(2 )资料章 ①不用该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机械设备周边材料租赁合同以及材料采购合同等各类形式的经济契约; ②不用该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得欠据; ③不用该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④不用该枚印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 ⑤不在空白表格、空白证明材料和空白便函上加盖印章; 二、项目印章的使用管理 印章保管人需对每次用印进行严格登记,并征得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项目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好印章,如因各种原因外出或请假期间,应交由 1 项目其他人员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印章如发生丢失、损毁或被盗的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报告
工程竣工交付后,由本人将印章送回分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封存或切角
三、项目印章的用印责任 1 、项目印章由分公司按公司指定授权人保管、使用和管理,凡因项目章保管使用不当,印章保管人负直接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公司授权分公司为项目印章的监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