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 2 大类、9 中类、14 小类,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R11
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分类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