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劳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 - 2 - 用人单位(甲方):山东海川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者(乙方): 地址及邮编: 性别: 注册类型: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 现住址: 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本人): 联系电话: 亲朋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合同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结束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3)不定时 - 3 - 工作制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发放 (本月/上月)的工资
工资标准为: 元/(月/日);或按双方约定 办法执行
第六条 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依法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