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器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6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具有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它电力企业和用电单位也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0-1994、GB/T2900.50-2008 界定的及以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电】压 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1000V 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3.2 高【电】压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书店的电压等级。 3.3 发电厂【站】 由建筑物、能量转换设备和全部必要的辅助设备组成的生产电能的工厂。 3.4 变电站(电力系统的)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它集中在一个指定的地方,主要包括输电或配电线路的终端、开关及控制设备、建筑物和变压器。通常包括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备。 3.5 电力线路 在系统两点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3.6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3.7 开关站 有开关设备,通常还包括母线,但没有电力变压器的变电站。 3.8 断路器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成开关。 3.9 隔离开关 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 3.10 个人保安线 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接地线。 3.11 双重称号 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同杆架设多回路中导线安装位置,如: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3.12 配电设备 用于向一个用电区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线路、控制盒计量等设备的统称。 4.1 工作人员 4.1.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 4.1.2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4.1.3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 4.2 作业现场 4.2.1 作业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