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制度 2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制度》的通知 (80)火发字第 5 号 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电力建设工程必须认真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现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共包括九项制度,经发至全国各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施工总工程师研究班上讨论修订,现正式颁发执行
凡以前总局所发的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在本制度颁发之后即停止使用,均按此制度执行
—九八 O 年五月 3 目 录 一、施工技术责任制度………………………………………(1 )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8 )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1 7 ) 四、施工图纸会审制度………………………………………(2 4 ) 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2 6 ) 六、技术检验制度……………………………………………(3 0 ) 七、设计变更管理制度………………………………………(3 2 ) 八、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3 3 ) 九、技术培训管理制度………………………………………(3 4 ) 1 一、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第二条 电力建设公司(指火电现场公司和送变电公司,以及独立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工程处,简称公司、处)一般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 .公司(处)设总工程师; 2 .工地(队)设专责工程师; 3 .班(组)设负责技术员(或负责工程师),也可以将技术人员集中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