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下发《发电厂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室、分场、公司 《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厂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自 2 0 0 2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行。要求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企教部和人事部反馈以便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正。 附件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 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在全厂建立有效的工作监督、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职工个人、班组和部门进行工作绩效评价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激发职工的潜能鼓励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 第三条 考评原则与目的 根据厂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的要求按照厂承包合同、年月周计划以及上级布置的任务全面考评部门、班组和个人的工作绩效。绩效考评工作是各部门领导和班组长的一项重要工作该工作成效如何也是考核部门领导和班组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全厂考评原则是实事求是、一视同仁、标准明确、考评严肃。通过严格的考评重在提升全厂的管理水平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建设高效、精干的职工队伍。 第二章 考评分工与职责 第四条 企教部是全厂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和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绩效考核办法具体落实对各部门的绩效考评。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厂职工个人绩效考评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3 制定和落实全厂职工个人绩效考评办法。 第六条 各部门是绩效考评的具体实施者负责对所辖班组或个人进行绩效考评。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除了负责对本部门班组或个人的绩效考评外还要负责管辖范围内对全厂各部门的绩效考评。 第三章 考评的组织与实施 第八条 全厂部门、班组和个人均实行月度考评。对职工个人实行日工作考核制按照表一的要求填写工作日考核卡每周部门领导或班组长对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和考评结果通知个人“工作日考核卡”先手工填写待 MIS网具备条件后时间另行通知再于网上公开发布。对部门和班组实行周工作计划小结制周按全年排序 2002 年 2 月 25 至 3 月 3 日为本年度第9 周 3 月 4 至 10 日为本年度第10 周依次类推部门周工作计划与小结表见表二部门根据厂月度工作计划和厂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部门周工作计划班组根据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班组周工作计划。各部门于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