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包括系统及其它服务于生产的设施,下同)缺陷的分类,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及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及消缺质量、过程的奖励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办公部分的缺陷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应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河北省电力公司发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冀电生技[2000]91号
3 机构与职责 3
1 设备缺陷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设备缺陷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安健环部主任(副主任);运行部主任(副主任);检修部主任(副主任);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缺陷专责)
职 责:掌握设备运行及重大缺陷和严重缺陷处理情况,听取下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汇报,定期召集并主持设备运行及一类设备缺陷分析 会
2 生产技术部 3
1 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应定期到 现场 重点 巡 视 设备和查 阅 记 录 ,听取各 专业的汇报并布 置 工作,对重要 的设备缺陷提 出 处理意 见 ,并及时 汇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并根 据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意 见 ,组织 、协 调 相关专业及部门工作,组织 制 定技术措 施;审 核缺陷考核结 果
2 生产技术部对消缺工作负 有技术指 导、组织 监 督 管理职责,对设备、配 件、材 料 入 厂 质量负 有监 督 职责
3 生产技术部各 专业管理工程师应定期到 现场 巡 视 设备,仔 细 查 阅 记 录 ,核对并查 清 设备缺陷的确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