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观众厅设计 设计规范 2010-06-19 20:12:09 阅读9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附1:电影院 第三节 座席、排距和走道 第3.3.1 条 观众厅每座面积:甲等不宜小于 0.80 ㎡,乙等不宜小于 0.70 ㎡,丙等不应小于 0.60 ㎡。 注:观众厅面积算至银幕后的墙面。 第3.3.2 条 观众厅座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 0.48m ,软椅不应小于 0.50m ; 二、座席排距: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75m ,软椅不应小于 0.80m ;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90m ,软椅不应小于 0.95m ;台阶式(散座、楼座)的座席排距应比上述值适当增大;靠后墙最后一排的排距应增大 0.12m 。 第3.3.3 条 每排座席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短排法:两侧有纵走道且为最小排距时,每排座席数不应超过 22 个,以后排距每增加 50m m ,可增加 2 个座席; 二、长排法:每排座席可增至 50 个; 三、仅一侧有纵走道时,上述座席数相应减半。 第 3.3.4 条 短排法两个横走道之间不宜超过 20 排;靠后墙不设横走道时,其前面的一个横走道与后墙之间不宜超过 10 排。 第 3.3.5 条 座席应按弧线或与弧线近似的折线布置(小型可按直线布置),或两种方法混合布置。观众厅正中一排或 1/2 厅长处弧线的曲率半径一般等于银幕至最后一排的水平距离。 第 3.3.6 条 观众厅走道除应按每百人 0.60m分别计算宽度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短排法的中纵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1.00m ,边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 0.80m ;横走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 1.20m ; 二、长排法的边走道不应小于 1.20m 。 第 3.3.7 条 观众厅坡地面最大坡度不应大于 1:6。超过 1:6 时应采用台阶式地面;走道坡度为 1:10 至1:6 时,即应采用适当防滑措施,超过 1:6 时应采用踏步。 附 2:剧场 5.2 座 席 5.2.1 观众厅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 0.80m 2/座; 2 乙等剧场不应小于 0.70m 2/座; 3 丙等剧场不应小于 0.60m 2/座。 注:大台唇式、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计舞台面积。 5.2.2 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小包厢座位不超过 12 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5.2.3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 0.50m ;软椅不应小于 0.55m 。 5.2.4 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 0.80m ,软椅不应小于 0.90m ,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