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一 2006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43 分,一老式居民住宅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 平方米,火灾造成15 户居民住宅不同程度烧损
起火建筑为砖木结构三层,底楼9 个房间,二楼7 个房间,三楼5 个房间
发生燃烧后,整栋建筑除底楼东南侧和西南侧两个房间未发生燃烧外,其余房间均过火燃烧,二楼、三楼楼板部分被烧穿,三楼屋顶局部坍塌
火灾原因为底楼西侧后门过道内南墙配电板上的电气线路短路, 引燃导线绝缘层和周边的可燃物
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0 万元,善后处理造成民事纠纷
火灾原因分析:1
配电板上私接、乱拉电线;2
电线老化有的已经裸露在外; 3
保险丝采用铜丝代替;4
配电板采用木质材料
2 案例二 2007 年 6 月 4 日 18 时 29 分,一老式居民住宅楼发生火灾,经消防官兵奋力扑救,火势在短时间内被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2 万元
起火建筑为二层砖木结构,东西联体坐北向南的围合老式居民住宅楼,建造于四十年代初,距今已半个多世纪,建筑结构差、耐火等级低
发生火灾的是底楼东面第二户的南、北两个房间和北房间西侧的一个灶间,北间作为布料仓库
该起火灾原因为底楼北房间的电气线路过负荷发热引起火灾
火灾原因分析:1
在同一时间内同时使用微波炉、空调、电水壶和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设备;2
配电线路未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3
在墙式固定插座上设置连环托线板;4
托线板电源线采用花线
3 案例三 2007 年 10 月 21 日 14 时 56 分,一居民住宅楼三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 平方米
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39020
该建筑为四层老式砖木结构,沿街面呈“一字形”,三楼共住16 户居民,住宅的隔墙采用木板分隔
发生火灾后,6 户住宅基本烧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