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 总 则 1.0。1 为保证低压电器的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装后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交流50Hz 额定电压1200V 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为1500V 及以下且在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5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1。0.6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0.7.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1.0.7。2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1.0.7。3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7.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1.0.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9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9。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 、楼 板 应施工完 毕 ,不得 渗 漏 。 (2)对 电器安装有妨 碍 的模 板 、脚 手 架 等 应拆 除 ,场地 应清扫 干 净 。 (3) 室 内 地 面 基 层 应施工完 毕 ,并应在墙 上标出 抹 面 标高 。 ( 4) 环 境 湿 度 应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或 产 品 技 术 文 件 的 规 定 。 (5)电 气 室 、 控 制 室 、 操 作 室 的 门 、 窗 、 墙 壁 、 装 饰 棚 应 施 工 完 毕 , 地 面 应 抹 光 。 (6) 设 备 基 础 和 构 架 应 达 到 允 许 设 备 安 装 的 强 度 ; 焊 接 构 件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要 求 ,基 础 槽 钢 应 固 定可 靠 . ( 7)预 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