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 147—90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高 压电 器施工 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0-12-30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2 条 近 10 年来,我国在交流500kV 高压电器安装和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产500kV 高压电器产品也已日趋成熟,故本次修订中纳入了这方面的内容
而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有待今后通过实践后补充
修订中补充了有关六氟化硫断路器(支柱式和罐式)、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真空断路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等以及相应的500kV 设备等内容
3 条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设计部门应按技术经济政策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应有设计变更通知
4 条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通用设备及器材的运输和保管
当制造厂根据个别设备结构等方面的特点,在运输和保管上有特殊要求时,则应符合其特殊要求
5 条 设备及器材保管是安装前的一个重要前期工作
施工前搞好设备及器材的保管有利于以后的施工
设备及器材保管的要求和措施,因其保管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故本规范明确为设备到达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不超过一年
对于需要长期保管的设备及器材,应按其保管的专门规定进行保管
6 条 凡未经有关单位鉴定合格的设备或不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均不得使用和安装
严禁使用低劣和伪造的不合格产品
7 条 事先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
首先检查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对有防潮要求的包装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防受潮
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出厂的每台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断路器所附的产品合格证明还应包括出厂试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