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脑资料备份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证公司正常的知识产权利益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各部门电脑资料数据的备份管理。 3. 备份权限 3.1 电脑资料管理由行政部负责,电脑资料形成部门需提供协助和支持。 3.2 根据公司情况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 3.2.1 一般数据由各部门每月自行备份,部门经理负责整理归档。 3.2.2 重要数据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备份保存。并建立纸质及电子版“电脑资料备份明细表”。 4.备份内容 4.1 一般数据主要包括:个人或各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等。 2 4.2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系统开发、溯源技术、企划宣传、设备管理、合作协议、客户资料、政府文件、人事档案、日常表单、考勤数据、视频、图片等。 5.备份周期 5.1 技术部已定稿的系统开发、溯源技术等相关重要数据须在每月底前,报行政部备份保存。 5.2 策划部已定稿的企划宣传等相关重要数据须在每月底前,报行政部备份保存。 5.3 人事部相关考勤数据、人事档案等重要数据须在每月底前,报行政部备份保存。 5.4 运维部已完成的设备管理等相关重要数据须在每周五,报行政部备份保存。 5.5 财务部电子帐、表格等相关数据,由财务部自行保存。 5.6 各部门如有特别重要文件需要备份的,可随时报行政部进行备份保存。 6.备份流程 6.1 各部门报行政部的重要数据须进行登记记录。填写“电脑资料备份明细表”,内容包括:日期、部门、资料全称(年月日+资料名称+姓名)。 3 6.2 行政部须对电子版数据、纸质 “电脑资料备份明细表”进行核实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备份保存。 6.3 行政部将电子版数据保存至:我的电脑D 盘 电脑资料备份文件夹内,并同时更新电子版“电脑资料备份明细表”。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遵照本“电脑资料备份制度”要求,执行备份任务,如发现不及时执行备份任务或故意隐瞒资料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7.使用权限流程 7.1 使用者只能查阅本部门电脑资料,不得超出查阅权限范围。 7.2 部门员工如需查阅/复制本部门电脑资料,需到行政部填写《电脑资料查阅/复制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查阅/复制备份资料。 7.3 部门经理如需查阅/复制本部门电脑资料,需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