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除颤 一、定义 用电能治疗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使之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方法。 二、组成 电除颤需要:除颤电源装置;同步触发装置;电极板;心电示波器;同步触发装置:可控制放电时间,使电击脉冲刚好落在心电图心室除极波(R 波)降支,此时心肌处于绝对不应期,因而可避免放电击中心室易颤期(T 波顶点前20—30MS)而引起心室颤动的可能。用于转复室颤以外的各种类型的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 三、电复律与电除颤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电转复和电除颤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两大类:各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恶性心律失常,以及各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快速型心律失常。总的原则是,对于任何快速型的心律失常,如导致血流动力学障碍或心绞痛发作加重,而且对药物不能起反应者,均应考虑电复律或电除颤。但是对于异位兴奋灶(自律性增强)性快速型心律失常,例如伴有或不伴有房 室传 导阻 滞 的房 性心动过 速、非 阵 发性交 界区 心动过 速和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等 ,对电复律的反应较差 ,并 有可能增加自律性和触发激 动,所 以一般 不主张 电转复。 (一)适应症 首 选 : 室颤、室扑 、房 颤、房 扑 伴血流动力学不稳 定者。 次 选 : 室性、室上 性心动过 速先 用药物或其 它 方法,无 效 或伴有显 著 血流动力障碍时用电复律。 (二)禁忌症 1. 左 房 大(大于47mm)伴高 度 或完 全 性AVB 的房 颤、房 扑 ; 2. 有栓 塞 发生的高 危险 性的患 者; 3. 低 血钾 和洋 地 黄 中毒 者; 4. 伴SSS 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 5. 不能耐 受 转复后 长期抗 心律失常药物治疗者。 四、电极板放置位置 (一)胸前位 心尖部:避开胸骨,左锁骨中线第四、五肋间沿心脏长轴(心尖部电极板中线与腋中线齐)。 心底部:胸骨右缘2—3 肋间。 (二)前后位 心尖部:左锁骨中线第四、五肋间。 心底部:左背部(肩胛下避开椎骨) 。 (三)要求 1.两电极间隔大于 10cm。 2.佩带起搏器时,电极板绝不可放其上,最少要隔 10cm 。 3.力度:电极板紧贴皮肤, 用约 9-13kg 的力量下压。 4.次数:择期电复律一般不超过 3 次,对于室颤次数没有限制。 5.能量选择: 室颤:300—360J;房颤:100—200J;室上速: 100-150J;房扑: 50—100J;室速: 00—200J; 腔内:小于 70J。 五、择期电复律 (一)病人准备 1.禁食 4—6h。 2.平卧位,解开胸衣。 3.做 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