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院病历 书写规范及原则 (各科医生书写病历时参考)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院专用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病历书写原则及要求-------------------3 页 第二部分 首页的填写要求------------------------4 页 第三部分 住院病历的书写规定--------------------7 页 第四部分 患者住院时病案记录顺序------------------------1 1 页 3 第一部分 病历书写原则及要求 一、 病历与病案的定义区别: 1
病历: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象、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是动态的,它的形成是一个过程
病案:病历中的诊疗过程按照一定规则形成的档案
它是静态的,是经过整顿加工的
二、 书写病历的基本原则 1
客观和真实原则 要求病历记载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不得涂改和伪造病历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用刮
涂等办法掩盖或去处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时,应当注名修改日期
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来记录的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在医患双方发生争议后,不应当再对病历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整理或完善病历
准确原则 要求病历记载的内容应当准确无误,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准确
及时原则 要求医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病历内容的书写
例 如 :应当在患者 入 院后24 小 时内完成入 院记录; 对病危 患者 应当根 据 病情 变 化 随 时书写病程记录,每 天 至 少 1次 ,记录时间应当具 体 到 分钟
对病重 患者 ,至 少 2 天 记录一次 病程记录
对病情 稳 定的患者 ,至 少 3 天 记录一次 病程,对病情 稳 定的慢 性 病患者 ,至 少5 天 记录一次 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