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一、病历书写有关注意事项 1、不能缺、漏、错页【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书、会诊记录、辅助检查单、长期临时医嘱、体温单等】。 2、不能缺、漏、错项【科别、住院号、诊断、执业医师手写签名、时间】。 3、首页书写规范: (1)原则上首页不准空项,确实无内容填写的可划“一”。 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国籍、民族、电话等不可缺失,填写完整(例如年龄要写“32 岁”,而不是“32”;国籍要写“中国”,而不是“中”;民族要写“汉族”,而不是“汉”等); (2)联系人姓名、与患者关系、地址、电话等也不可缺失,填写完整; (3)眉栏医疗付费方式必填;入院途径有无必填“1”或“2”; (4)损伤中毒原因、病理诊断必填,没有的写“无”或“未做”; (5)疾病编码、手术编码临床医护人员不填写,属合理空项; (6)有过敏药物时用红笔书写药名;是否尸检项必填,未做可划“一”,血型项必填,且填写客观正确; (7)首页医师签名要体现三 级 医师负 责 制 。质 控 医师和 质 控 护士必须 把 病案 质 量 和 质 控 日 期填写完整; (8)主 要诊断和 其 他 诊断要按 规范填写,补 充 诊断也要填写。 4、首次 病程 规范: 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必须由执业医师书写与签名,且诊疗计划必须上级医师确认签字。 5、按时完成:入院记录 24h,首次病程 8h,主治查房 48h,抢救记录即时或 6h 内补记,普通会诊 24h,急会诊 10 分钟,术后首次病程录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术后 24h 内,主刀术前、术后 48h内要有查看病人的记录,出院(死亡)记录 24 小时内完成,死亡讨论一周内,疑难病例讨论 3 天内,新入患者病情评估 24 小时内完成。 6、签字问题: (1)谁查房谁亲自审核签字(不能代签); (2)各种讨论谁主持谁审核签字(主持人、记录者要双签); (3)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知情同意要术者签字; (4)手术记录要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一助书写的,术者签名; (5)辅助检查单要手写签名; (6)授权委托书要授权者签字; (7)知情同意书要患者或被授权者签字; (8)各种告知签字时间要具体到分钟。 7、等级评审强调要求: (1)手术计划或方案中应明确是否需要分次完成手术; (2)对患者提出意见应予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中; (3)转诊、转科前告知理由、注意事项及存在 风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