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点评制度 一、基本原则:以病历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案件性
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
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全面执行《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对我院临床病历质量进行实时监控考核
二、考核项目及办法: (一)考核项目为《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
(二)检查全部入档病历
抽查病历不少于当月出院病人数的 1/4
(三)受检病历由医院随机抽定
(四)对病历质量控制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和护士长任组员
受检人员参加考评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确认
(五)病历归档的时限性
患者出院时,出院病历要求于病人出院后3 天内完整入档
三、考核结果的界定及执行: (一)考核结果实行否决制
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扣分,满分100 分,85 分以上为甲级病历,70-84 分为乙级病历,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要求甲级病历达到80%
(二)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经 济 处 罚 并 限期 整改
每 份 丙级病历扣30 元
(三)对于急 需 复 印 的现运行病历必 需 由相 关 的医护人员或 病案室 管 理 人员复 印 ,不允 许 病人私 自 携 带 复 印 ,发现一次 ,每 份 病历扣罚 当事 人 50 元
(四)各 种 检查申 请 单 不合格扣10 元 /张
(五)考核由医务科 完成
临床科 室 有权 监督 考核工 作
处方点评制度 为 切 实 加 强 处 方 管 理 , 建 立 和 完 善 我 院 处 方 评 价 制 度 , 提 高 处方 质 量 , 规 范 医 疗 行 为 , 促 进 合 理 用 药 , 确 保 医 疗 安 全 , 根 据 卫 生 部《 处 方 管 理 办 法 》、《 抗 菌 药 物 临 床 应 用 指 导 原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制 定 本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