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点评制度 一、基本原则:以病历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案件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全面执行《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对我院临床病历质量进行实时监控考核。 二、考核项目及办法: (一)考核项目为《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 (二)检查全部入档病历。抽查病历不少于当月出院病人数的 1/4。(三)受检病历由医院随机抽定。 (四)对病历质量控制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和护士长任组员。受检人员参加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确认。 (五)病历归档的时限性。患者出院时,出院病历要求于病人出院后3 天内完整入档。 三、考核结果的界定及执行: (一)考核结果实行否决制。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扣分,满分100 分,85 分以上为甲级病历,70-84 分为乙级病历,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要求甲级病历达到80%。 (二)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经 济 处 罚 并 限期 整改 。每 份 丙级病历扣30 元 。 (三)对于急 需 复 印 的现运行病历必 需 由相 关 的医护人员或 病案室 管 理 人员复 印 ,不允 许 病人私 自 携 带 复 印 ,发现一次 ,每 份 病历扣罚 当事 人 50 元 。 (四)各 种 检查申 请 单 不合格扣10 元 /张 。 (五)考核由医务科 完成 。临床科 室 有权 监督 考核工 作 。 处方点评制度 为 切 实 加 强 处 方 管 理 , 建 立 和 完 善 我 院 处 方 评 价 制 度 , 提 高 处方 质 量 , 规 范 医 疗 行 为 , 促 进 合 理 用 药 , 确 保 医 疗 安 全 , 根 据 卫 生 部《 处 方 管 理 办 法 》、《 抗 菌 药 物 临 床 应 用 指 导 原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制 定 本 办 法 。 一 、 评 价 内 容 ( 一 ) 处 方 书 写 1、 患 者 一 般 情 况 、 临 床 诊 断 填 写 清 晰 、 完 整 , 并 与 病 历 记 载 相一 致 。 2、 每 张 处 方 限 于 一 名 患 者 的 用 药 。 3、 字 迹 清 楚 , 不 得 涂 改 ; 如 需 修 改 , 应 当 在 修 改 处 签 名 并 注 明修 改 日 期 。 4、 药 品 名 称 应 当 使 用 规 范 的 中 文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