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 监理服务费计量与支付 管理办法(试行版) 四 川 成 安 渝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二0一0年三月 2 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 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管理,特制定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工程项目监理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三条 业主计划合同部、工程部负责监理服务费的计量与支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工程部负责对总监办及试验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监理服务费计量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监理计量支付应实事求是地申报,计量表格严格按统一样式填报,在填报过程中如需要增加附表或调整,须报业主同意
第二章 计量依据和原则 第五条 计量依据 一、监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如果有)等; 二、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会议纪要等; 三、监理人员每月实际出勤情况; 三、监理室用房、办公设备、生活设施设备、测量设备及汽车到场情况等
四、监理及监理试验室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六条 计量原则 一、监理服务费计量坚持以合同为依据、以现场考核为基础、按季度进行支付的原则
二、监理服务费用实行总价核算、据实支付、包干使用
三、监理服务费从发布开工令(含分项开工令)的当月起进行计量与支付
3 第三章 监理费用计量和支付 第七条 监理服务费 监理人员服务费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办公、交通、生活设施、监理试验检测、测量费用
监理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监理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监理服务费中
监理人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 20日按时将本季度监理服务费支付申请上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 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 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用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