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物理化学试验操作加试实行方案根据《大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大招委字[]1 号)和《有关印发大连市初中毕业升学学业考试阐明告知》旳(大教[]31 号)文献精神,现就大连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物理化学(如下简称理化)试验操作加试做如下实行方案
一、理化试验操作加试对象报考一般高中(北三市和长海县报考重点高中或示范高中)学生需要加试物理、化学试验操作
理化操作考试均设为一次旳性终止考试
二、理化试验操作加试报名时间2010 年 4 月 12 日—15 日三、理化试验操作加试范围根据物理化学考试阐明规定所确定加试题目,详细详见附旳件 1
四、加试组织全市统一组织,各区市县分别为考区
根据本方案内容规定,各区市县要独立集中设置考点,组织实行要严格按着流程规定
其中市内五区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其他区市县由各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行
1、以各区为单位设置考点,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加试试验室各两个,分别在两个试验室内进行,并命名为物理(一)、物理(二)、化学(一)、化学(二)
每个试验室中考试用试验台 24 个,同步设六个备用试验台,并按规定备好试验用品
2、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按照时间设定,统一组织到考点参与加试,加试次序为先物理后化学
各学校考前要对参与加试考旳生进行分组,组名为 01 组、02 组、03 组、……
每组 24 人,分别为 01 号、02 号、03 号、……、24 号
3、理化试验操作加试时,由考点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试验室,考生一对一上桌,采用现场限时独立操作方式完毕加试
4、加试时,监考教师根据统一试验加试原则在考生加试原始成绩单上对参照考生加试进行赋分,指导考生签字确认后,再由监考教师签字并交给加试组长
5、每一试验考试时间为 10 分钟
试验操作加试原始满分为10 分,考试为一次性终止考试
6、每个试验加试考场设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