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总则: 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
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
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 1
“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目标制定、绩效考核要经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四、制定目标的程序: 1
组建目标制定小组,其成员必须有研发人员、总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人力资源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参加、总工程师为组长;研发人员尽可能全部参加; 2
目标制定小组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3
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部门经理与设计研发人员签定《绩效目标责任书》,正式执行; 4
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研发中心门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同时也供人 力资源主管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 1
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必全部参加; 2
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要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
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中心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
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
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
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六、绩效考核的程序: 1
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能回避; 2
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