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 砌 排 水 沟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一 、 作 业 条 件 : ( 一 ) 土 方 开 挖 前 , 应 根 据 施 工 方 案 的 要 求 , 将 施 工 区域 内 的 障 碍 物 清 除 和 处 理 完 毕
( 二 ) 场 地 的 定 位 控 制 线 ( 桩 )、 标 准 水 平 桩 及 开 槽 的灰 线 尺 寸 , 必 须 经 过 检 验 合 格 ; 并 办 完 预 检 手 续
( 三 ) 夜 间 施 工 时 , 应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设 施 ; 在 危 险 地 段应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并 要 合 理 安 排 开 挖 顺 序 , 防 止 错 挖 或 超 挖
( 四 ) 施 工 机 械 进 入 现 场 所 经 过 的 道 路 要 进 行 加 固 或 加宽 等 准 备 工 作
( 五 ) 施 工 区 域 运 行 路 线 的 布 置 , 应 根 据 作 业 区 域 工 程的 大 小 、 机 械 性 能 、 运 距 和 地 形 等 情 况 加 以 确定
( 六) 在 机 械 施 工 无法作 业 的 部位 和 修整边坡坡度、 清理 槽 底等 , 均应 配备 人工 进 行
( 七) 熟悉图纸, 做好技术交底
二 、 工 艺流程 : 确定 开 挖 的 顺 序 →分段 下挖 →修边和 清 底 ( 一 ) 开 挖 基槽 或 管沟 时 , 应 合 理 确定 开 挖 顺 序 、 路 线及 开 挖 深度
土 方 开 挖 宜 从 上 到 下分层 分段 依 次 进 行
1、 在 开 挖 过 程 中 , 应 随 时 检 查 槽 壁 和 边坡的 状 态 , 以防 坍 陷
2、 开 挖 基槽 和 管沟 , 不 得 挖 至 设 计 标 高 以 下, 如 不 能 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测平后,由人工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