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为,目的行为以及交往.txt两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织毛衣,建立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拆除的时候只要轻轻一拉。。。。社会行为,目的行为以及交往 哈贝马斯著 曹卫东译 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研究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经验问题,亦即一开始就处于开放状态的问题:传统世界观瓦解之后,三种合理性彻底分化了开来,那么,这三种合理性为何没有在现代社会生活秩序当中找到同等重要的代表制度呢?为何没有对日常交往实践产生同等重要的规约作用呢?而韦伯用他的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预断了这个问题,即:只有从目的理性的角度出发,社会合理化的进程才会进入我们的视野。因此,我想来讨论一下韦伯的行为理论在概念策略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把这一批判当作我的出发点,进一步分析交往行为概念。 我在讨论过程中将不涉及英国语境中分析的行为理论(analytische Handlungstheorie)[1]。英国的行为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在其他地方[2]曾有所借用。这些研究虽然不是铁板一块,但有一些共同的地方,比如:有共同的概念分析方法,对问题的把握相对而言也都比较严格。分析的行为理论对于阐明目的行为的结构是很有启发的。但是,它过于局限在一个孤立行为者的原子论行为模式上,而忽略了人际关系赖以形成的行为协调机制。分析的行为理论从一个实体世界的本体论前提出发,来构建行为概念,而忽略了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于社会互动至关重要。由于行为被还原成了对客观世界的有意干预,目的-手段关系的合理性也就走到了前台。最终,分析的行为理论还认为,它的使命就在于从元理论的角度阐明基本概念;它没有注意到,行为理论的基本立场具有重要的经验意义,所以也就未能与社会科学的概念建立起联系。分析的行为理论提出了一系列的哲学问题,但对于社会理论来说,这些问题都过于一般。 在分析的行为理论范围内,经验主义所展现还是过去的老一套;比如:什么精神与肉体的关系(唯心主义 vs. 唯物主义);什么理由与原由(意志自由 vs. 决定论);什么态度与行为(客观主义的行为描述 vs. 非客观主义的行为描述);什么行为解释的逻辑学意义;以及因果性、意向性等等。归结起来,分析的行为理论是重新拣起了前康德主义意识哲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但并没有触及到社会学行为理论的基本问题。 社会学行为理论应当把交往行为当作起点: "行为协调的必然性要求在社会范围内进行一定意义上的交往,而如果想把行为有效地协调起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