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试行)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社区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 8 项
本要点是社区医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社区医院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当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二)基本要求
社区医院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社区医院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双签名
三、查对制度 (二)基本要求
社区医院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