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产品流通模式一、农产品流通参与主体1、美国:(1)各种私商,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经纪人和农产品加工商是主体,约占销售总额的 60%。(2)农场主参加的各种专业销售合作社,牛奶约占 86%,水果蔬菜占 20%。(3)政府农产品信贷公司,根据政府法令和合同收购和贮备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以稳定市场价格,保证粮食安全。2、欧盟:流通合作社。法国流通合作社主要业务是利用收购来的农产品进行食品加工,再销售,其营业额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丹麦 3/4 的出口量都是由合作社完成。各类合作社组成不同的专业会,如农民协会,小麦协会等。农产品出口的三个主要渠道是:合作销售协会占 50%;合作公司占 25%;私人出口占 25%。3、日本:农协。农协是经济组织,同时也是准国家机构,因为是政府授意安排实现的。约有 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有两个类型:生产—加工型;流通—消费型。农产品运销常态通常是以基础农协为单位把单个农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集中起来,然后经过统一的品质检验和分类之后,再由农协统一组织上市。流程图是:生产者一农协一批发市场一中间商(大宗交易者)一零售商(饮食业)一消费者。总结:美国、法国、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数量均不超过 1 万个,但加入流通合作组织的农民比例都很高(美国 90%以上,法国 75%,日本 99%,韩国 62%,台湾地区 99%)。二、农产品流通途径1、东亚:批发市场+拍卖鲜活农产品的流通基本上通过批发市场实现,蔬菜占 81%,果品占 72%。拍卖是批发市场最重要的交易活动,在大阪中央批发市场通过拍卖成交的果蔬比率高达 90%以上,只有个别特定品种的商品才进行对手交易。日本禁止在批发市场内的零售行为。组织和进行拍卖的基本程序包括:集货—理货—看样—拍卖—交割。农协是组织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关键组织。2、西欧:公益性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先进的冷冻业以农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中坚力量,国家公益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拍卖公司是荷兰的一种独特组织形式。农场主种植的蔬菜和水果经过分级、包装运送到拍卖市场,采用竞价拍卖的方式出售。目前,荷兰有 25 家大型拍卖公司和与之相配套的大型拍卖市场,全国 80%的蔬菜、82%的水果和 90%的鲜花都是通过拍卖市场成交。在物流组织模式方面,荷兰人在市场附近建立一个农产品和食品中转站,货物首先集中到这个中转站,再在中转站进行配送。配送中心收到货物后,根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