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形式校务会议是学校行使行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校务会议的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
校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负责决策
三、议事决策内容: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中层干部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5、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6、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7、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8、学校评优、评先以及职称评聘工作9、其他重大事项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校长根据工作需要或校务会成员提议确定校务会议的议题,议题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二)个别酝酿班子成员在会前需要对议题进行酝酿
2/7(三)专门小组讨论学校成立德育、教学评估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等专门小组,学校重大事项须有专门小组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主导性意见交班子会议讨论
(四)会议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核心人员
每月召开 1 次大会,校务会议根据专门小组讨论的主导意见进行研究并决策,决策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班子会形成议案交教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五)执行决策支部班子会议决定后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相关工作职能部门或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决策的执行与落实
(六)监督反馈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
1、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事项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