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税法概论 第一节 税法概念 一、税法的概念 概念 内容 联系 税法 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其另一个特点是,具有综合性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制度 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其内容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核心)、税收征管制度、税收管理体制。 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是税收本质特征及税收职能所要求的 税收 是政府为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几个方面: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分配 3、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4、税收具有无偿性(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的形式特征(规范约束) 二、税收法律关系 概念 内容 权利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 **法律地位平均,权利义务不对等 权利客 体 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 指 向 的对象 ,即 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主体所享 有的权利和所应承 担 的义务(最 实 质的东 西 ,税法的灵 魂 ) 三 、税法的构 成 要素 包括:总则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 、税目、税率 、纳税环 节、纳税期 限 、纳税地点、减 免 税、罚 则 、附 则 等。 四 、税法的分类 第二节 我 国税收的立 法原 则 公平、民 主决 策 、从实 际 出 发 、原 则 性与灵 活性相 结 合、法律的稳 定性连 续 性与废 改 立 相 结 合 五 个原 则 第三 节 我 国税收立 法、税法调整与实 施 一、税收立 法 税法的分类 标 准 子 类 内容 按基 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税收基 本法 即 税收通 则 ,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起 作 税收母 法作 用 税收普 通 法 根 据税收基 本法原 则 ,对税收基 本法规定的事 项 分别立 法实 利的法律 按照 职能作 用不同 税收实 体法 指 确定税种立 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 、征收范围 、税目税率 、纳税地点等 **所得税法和个税法就 属于税收实 体法 税收程 序 法 指 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包括...